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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01 23:58:05 | 来源: kaiyun.com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方面出发,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通过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股东大会,并列席公司董事会议等方式,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律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程序、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整体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来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企业来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公开披露》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可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企业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090.49万元,同比增长5.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17.19万元,同比下降236.98%。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04,171,857.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3,846,730.44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是汽车等先进制造领域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的主流供应商,并致力于围绕汽车工业的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把公司打造成为业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公司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其中智能装备最重要的包含电池/电芯智能装备和装测生产线、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和装测生产线、汽车车身智能连接装备和生产线以及相匹配的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等;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车载电源及集成式电驱动系统产品。
公司智能装备是基于对目标产品原理、结构和性能的充分理解,在公司数据库与知识库的支持下,通过工艺方案规划、模拟仿真与虚拟调试、设计开发、制造与集成、工程实施、服务与优化等环节为客户所开发的、满足特定需求的,能实现产品高品质、高可靠性、高柔性生产制造的智能装备和生产线,具体包括如下产品:
电池/电芯智能装备和装测生产线定位于电芯制造与测试、模组与电池包(PACK)自动装配与测试设备,以及储能装备智能生产线。产品覆盖模切、叠片、组装、注液等电芯中后段整体解决方案,模组、PACK智能化装配与测试以及储能装备智能生产线。以智能装测技术为核心,目前公司产品已成功配套于宁德时代、欣旺达、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蜂巢能源、因湃电池等头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特斯拉、北京奔驰、、沃尔沃、上汽通用、大众安徽、比亚迪等、蔚来汽车整车企业。
动力总成智能装备和装测生产线覆盖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和传统燃油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和装测生产线,为电驱动系统、混合动力变速器、发动机、自动变速器装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基于多年的行业服务积累和持续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产品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大众汽车、宝马汽车、沃尔沃、特斯拉、长安汽车、北京汽车、广州汽车、中国一汽、比亚迪、吉利汽车、长城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东风智新科技、格特拉克、麦格纳、本田零部件、利纳马、上汽变速器、青山工业、万里扬、法士特、全柴动力、华为、立讯、威睿、海纳川等企业,有效推动了汽车行业的发展。
车身智能连接装备和生产线包括车身、地板、侧围、门盖等连接自动化解决方案。基于行业领先的数字化开发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以及丰富的数据积累,公司为行业提供了多条高节拍、高柔性、自动化车身智能连接生产线,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特斯拉、捷豹路虎、北京奔驰、一汽大众、大众安徽、上汽大众、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中国一汽、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北汽集团、长安汽车、长城汽车、东风汽车、江淮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外整车企业。
公司为行业提供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车载电源及集成式电驱动系统等产品。公司产品具有更高效、更安全、更智能、更安静、更可靠、轻量化等特点。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主要使用在于长安汽车、东风本田、广汽本田、越南VINFAST、吉利汽车、东风汽车、蔚来汽车、江淮汽车、奇瑞汽车、江铃新能源等客户市场,新增长安汽车、理想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日产、本田汽车等新客户定点。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如下图所示:
公司产品分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两大类,相关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如下:
公司总体有三种研发模式:(1)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如智能装备业务领域的核心工艺装备和数字化运营系统,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领域的所有关键技术和工艺等。(2)以客户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公司始终以技术为触点绑定客户,研发理念从自控产品核心技术向形成技术生态圈转化;同时灵活开展与客户联合研发模式,企业来提供完整产品及灵活切分的合作边界,让客户在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技术生态圈下按自己的意愿成长发展,与客户形成强绑定。(3)整合外部资源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最重要的包含机械设备类、电气类、机加工类及辅材等。其中,对机械设备类、电气类原材料的采购,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招标竞价流程确定供应商与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机加工类的采购,采购管理部根据相关生产所需向供应商定制采购,由供应商依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标准加工。公司成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选择供应商时,考虑其在产品质量、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产品报价、产品技术上的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总实力,选择性能好价格低的供应商。同时,公司在产品的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评价和管理。
公司智能装备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生产计划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交货期来安排。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具体计划。公司机械设计团队和硬件设计团队针对具体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图纸,同时由电气设计团队完成控制管理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图纸,采购部完成物料采购,经设备制造、单元装配与调试、整线装配与集成、生产线调试、初验收等环节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完成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经客户试生产后予以终验收。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公司接受客户订单,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系按照每个客户定制化需求制造的非标准化产品,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订单。单个项目合同签订流程一般为:承接项目前,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案,确保实现用户要求;结合客户的预算、项目成本、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制定项目报价并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按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该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前期市场调查与研究、拜访整车制造商等方式获取市场信息,整车制造商通过现场考核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考核通过后公司进入整车制造商供应商体系。后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具体车型对应的电机电控零部件批量供货资格。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未来的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已成为制造业高水平发展的“助推器”,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
我国制造装备呈现出自动化、柔性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特点,传统的制造装备逐步升级换代为智能装备,制造业呈现出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的新形态,具备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等功能。国内制造业企业在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内生需求持续增长,智能装备市场日新月盛。同时,智能装备也是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载体,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部分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未来将加快这些技术应用创新,有助于智能装备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智能装备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创新等特点,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对目标产品及其制造工艺具有深刻理解和认知;智能装备行业的发展需要产品和工艺大数据的支持;同时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手段的支持,这三个要素形成了智能装备行业的技术门槛。
2023年,行业内卷和激烈竞争给电机电控零部件公司能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但这也促进了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企业将有望在未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同时,随技术的慢慢的提升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驾驶舒适性等需求定义了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要求其做到低成本、高性能、高可靠和轻量化,这使得电机电控零部件呈现出集成化、高速化及高效化的技术趋势。在产品形态方面,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由三合一向多合一深度集成发展;在技术方面,扁线V高压电驱动技术、功能安全、EMC/EMI、NVH等技术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未来,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进一步突破的门槛大多分布在在机电热磁一体的多物理场的设计与优化技术、少稀土的电机技术、深度集成控制管理系统设计技术、面向乘客体验的多性能优化技术、大规模的高效柔性制造技术等方面。
公司深耕于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已成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的主流供应商,实现了智能装备走向世界,电机电控全国领先。
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综合竞争力和市占率位居国内前列。
在动力电池/电芯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开发了电芯、模组、PACK以及储能装备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已服务的客户包含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欣旺达、万向等电池生产企业,以及特斯拉、北京奔驰、沃尔沃、上汽通用、大众安徽、蔚来汽车等整车企业,产品应用场景范围覆盖锂离子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以及半固态电池等。
在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与装测生产线领域,公司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在电驱动系统、混合动力系统的智能制造工艺装备和装测生产线方面居行业前列。
在车身智能连接装备与生产线领域,企业具有国内领先的试验验证平台,积累了丰富的工艺库与知识库,建立了完善的项目技术、管理与实施标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规划、模拟仿真、设计开发、项目管理、集成实施到服务与优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复合材料轻量化车身连接技术和高节拍工艺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已获得国内外多个知名车企的轻量化车身智能连接生产线订单,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业务领域,公司成立了全系列的研发、验证、生产、检测等平台,形成了成熟的平台化产品。凭借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开发了电驱动系统智能装测生产线体系的制造和供应系统。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已批量应用于长安汽车、本田汽车、越南VINFAST、吉利汽车、东风汽车、蔚来汽车、奇瑞汽车、江淮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并持续获得理想汽车等新客户新项目的定点。该业务的发展规模和经营质量居行业前列。
智能装备是一种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多种技术于一体,能够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对人力劳动的依赖,明显提高生产精度、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设备,已经被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制造、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具有复杂性及系统性等特点,实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转型升级是长期持续的过程,下游客户对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需求亦呈现多样化、差异性等特征,不仅需要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持续保持技术创新,也对其产品供给能力提出更加高的要求。因此,具备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而非单一产品的供应商更具竞争力。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速下,全世界看,轻量化车身、不锈钢车身、一体式压铸乃至滑板底盘等制造技术是全世界汽车智能装备行业未来将逐步衍生的新兴技术。目前智能装备制造跨国企业大多分布在在美国、德国和日本,且产业集中度较高,从企业战略发展来看,基于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成熟性与垄断性,差异化、系统化和垂直并购是该领域企业追求技术优势增长及市场规模扩张最常见的模式,行业第一梯队着眼于全球市场网络,形成了全球化的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布局,以保持其领先地位。
我国的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深度和广度正逐步提升,以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工业机器人、新型传感器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智能装备实现突破,行业内部分产品已经在技术标准、稳定性、可靠性上已能与国外品牌展开竞争,并且在进口替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建设,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创新、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产业深度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而形成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它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质变为基本内涵,以生产效率和效益提升为核心标志。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和装备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之一,而新质生产力则为智能制造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一同推动着制造业向着更高水平发展。
当前,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电机电控零部件的搭载量也持续攀升。据信达证券预测,预计中国电机电控零部件2025年市场空间为1319亿元,2021-2025年复合增速约为38%,市场空间巨大。新兴势力如小米、滴滴等从自身生态出发拥抱新能源汽车蓝海,纷纷跨界入局造车,并给出激进量产计划;新兴势力对其快速量产、迅速成功和长期稳定的诉求对电机电控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前瞻性、开发敏捷性(尤其软件)及供应能力提出高要求。电机电控技术经过数年发展,跟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将从早期的单一同质化产品向技术驱动型市场发展。
随着新能源车型不断出现和对性价比的不断追求,高压、高功率密度、高集成度成为各部件的发展的新趋势。电机方面,逐渐转向扁线化和油冷;电控方面,随着SIC的降本,未来SIC方案渗透率有望提升。从电机电控零部件总的来看,集成化依然是未来大势所趋,行业开始布局集电机、电控、电源、减速器为一体的“多合一”系统;同时对产品NVH、EMC、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9,090.49万元,同比增长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0,417.19万元,同比下降23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23,354.28万元,同比下降327.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23.8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16,117.06万元,较期初下降2.91%;归属于上市企业所有者权益为232,605.84万元,较期初下降9.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巨广、刘蕾、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张正初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监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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