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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9年上半年,随着国家一系列稳增长稳预期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落地生效,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有关信息,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处于全年增速预期目标区间,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另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1一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5%。
报告期,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抓发展机遇,克服不利发展因素,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其实施计划,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国茂”品牌影响力,努力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传动设备智能制造企业。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持续加强对现有产品的升级、优化及对新产品的战略性研发布局,全面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对产品的研发、技术升级按产品类别分为三方面:一是模块化减速机方面,新开发设计的模块化减速机升级版,较原有模块化减速机综合性能更好,如:可靠性提高、温升降低、密封效果更好。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新版产品的全线升级。二是大功率减速机方面,配套于建筑(塔机)领域的减速机经过技术攻关,解决了在高速运转下的噪音问题,目前该类产品已开始小批量生产和销售,标志着公司产品进军工程机械市场已取得初步成功;高承载能力通用齿轮箱系列部分型号可以进入量产,相比于原PV系列减速机,同型号承载能力可提高20%-30%;高承载挤出机减速机通过对原有产品的系列化型谱设计、基础技术研究成果有效植入等方式,全面提升了产品性能。现已开发试制完成,并实现了小批量生产及销售;此外,公司根据下游环保行业客户需求,研制开发了可用于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上的大功率减速机,预计下半年将顺利交货。该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可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三是摆线针轮减速机方面,针齿壳、输入法兰、小端盖等优化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试样,可根据市场需求投入量产。
研发投入方面,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拟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设施60台(套),项目建设期为2年。未来随着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此外,由公司牵头并作为主起草单位的《模块化电动减速机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目前已进入意见征集阶段,预计下半年将形成标准送审稿,通过答辩后将正式发布推行。
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坚持精益生产管理,持续加大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在加快生产交货期、提升产品品质、优化整体供应链、推进新产品生产进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公司计划仓储部采用了新的订货模块管理模式,对常规大量品采取后补充生产模式,对非标少量品采取按需采购模式,有效降低库存的同时,加快了成品周转率,缩短了生产周期;质量管理部持续引入国内外通用质量控制体系及质量管理方法,并有效运行质量体系,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每月通过公司级质量会议及临时品质问题专项分析会,结合各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品质问题以及第三方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要求和建议,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采购管理部通过供应链改革、交期协议的完善及备库协议的签订,对供需双方利益进行捆绑,使交货准确率得到大幅提升。此外,加强了供应商考核度。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适时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同时开拓新的高质量供应商;各制造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配合技术中心有针对性的对传统产品部分工艺进行优化,对部分产品进行升级换代,尤其对一些市场前景好、需求大的产品,加快更新步伐,切实可靠地缩短新产品换代时间。智能制造方面,公司规划并启动三大系统,分别是:实现敏捷计划、智能制造的基础系统APS系统(高级计划系统);实现存货物理空间、状态精细化、管理的WMS(仓库管理系统);融合各专业系统的功能、接口,实现公司数据服务能力清单的公司中台系统。其中WMS系统配套的全自动立体库系统已经开工建设,其余系统已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行业应用展会,上半年参加了“第20届中国环博会”、“中国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长垣国际起重装备暨物料搬运与智能制造博览会“,下半年计划参加”亚洲国际动力传动与控制技术展览会“、“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通过参加展会,了解最新市场动向,加强市场布局,扩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目前国内市场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市场。公司采取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销商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有78家专营公司产品的A类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大多数省份。报告期内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培训管理、组织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持续维护经销商团队的稳定性、忠诚度及品牌认可度,大力提高其服务质量、专业水平。与此同时,公司拥有一支销售经验丰富的业务员团队,针对经销商未开发的客户进行市场拓展,覆盖空白市场,提升“国茂”品牌市场占有率。
客户开发方面,在维系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重点拓展模块化减速机和大功率减速机的业务。报告期内,新成立了南京分公司即重载齿轮箱部,主要针对重载齿轮箱减速机的研发及销售,从资金、人员、服务等全方位给予保障,并利用公司多年在通用减速机领域的经验积累及技术优势,成功开发了垃圾处理设备、工程升降机、建筑塔机及港口机械等行业的减速机客户,部分订单已进入小批量试用阶段。新客户、新领域的战略储备及发展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4,445.88万元,同比增长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6.82万元,同比增长25.2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2018年12月31日相关列报没有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国忠先生、徐彬先生、陆一品先生、王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旭东先生、谢飞先生、李芸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鉴于前期从各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1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
4、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职权,特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5)。
1、徐国忠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7月创建武进县湖塘镇国泰减速机厂(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前身)。2009年11月创建常州市国茂电机有限公司。2013年3月创建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曾荣获2010年首届江苏省工业营销“十大风云人物”提名奖、常州市明星企业家、常州市优秀企业家、常州市职业道德模范、改革开放40周年常州市杰出民营企业家、创业武进十大功臣、武进区第一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武进区劳动模范、感动武进杰出光彩人物、2019年首届江苏省13名“最美民间河长”等多项荣誉。1993年7月至2001年3月,任常州市国泰减速机厂厂长、经理、主任;2001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常州市国泰减速机厂执行董事、厂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常州国泰减速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徐彬先生,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陆一品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王晓光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常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03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助理;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周旭东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常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任常州第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常州东臻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7月至今,为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常州市钟楼区政协副主席;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万联网络数据信息安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6、谢飞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89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江苏化工学院、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江苏工业学院机械系与材料系教师;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兼任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冶金与材料工程系访问学者;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美国奥本大学材料研究与教育中心客座研究员;2009年1月至今,任常州大学材料学院教师;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李芸达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历,教授;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1999年7月至今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师。现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常州民营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范淑英女士、吕云峰先生(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1、范淑英女士,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0年8月至1994年5月,任武进化纤针织厂、武进工程布厂主办会计;1994年6月至1998年8月,任常州天丽氨纶针织厂财务科长;1998年8月至2004年5月,历任常州特斯克精密注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经理、党支部书记;2004年5月至2018年4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信息管控部部长、内控部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职于常州市国茂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吕云峰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9月至2005年7月,任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深投资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任江苏华沣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今,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同时吕云峰先生兼任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
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1,317.2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17.22万元(包括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34,602.57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83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912.96万元;未包含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5,000.0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2,076,073.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3,172,217.5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有8,903,855.92元因承兑汇票未到期暂未置换,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陆续置换。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 会议登记方法(一)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三) 联 系 人:陆一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通过,选举张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张国庆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片区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片区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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